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 2022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8 17:16:24 浏览次数:1890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40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万人。新备案技能等级认定机构2100家(用人单位评价机构1600家、院校评价机构400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100家)以上。发放职业培训券200万张,累计有效使用50万张以上。
(一)实施专项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聚焦“十大战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加大高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中高级技能人才供给规模,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
1.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推进装备、食品、煤炭、化工、建材、轻纺等六大传统产业职工全员培训,加大前沿科技应用、先进操作法、新工艺等培训力度;加大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等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集群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新职业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推动河南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瞄准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科学等未来产业,推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加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重点面向毕业年度毕业生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定向、定岗培育;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年分别完成300人、3万人以上。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休疗养和进修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围绕“一老一小”高品质生活需求,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婴幼儿照护、托育、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培训,引导院校科学设置专业,扩大招生和社会培训规模。加快健身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大老年人应用智能化设备等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妇联)
3.实施“文化河南”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挖掘河南厚重历史文化,赋予姓氏文化、黄帝文化、汉字文化、非遗文化、中华(河南)老字号等传统文化现代表达,加大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持续打造老家河南、天下黄河、华夏古都、中国功夫等品牌,高质量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责任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4.实施“美丽河南”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水文服务、水士保持、水利设施管养、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消防、草地监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化与园艺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等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5.实施“安全河南”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加大化工、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人员,建筑现场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保安、巡押运、安全检查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等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
6.实施“豫菜师傅”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推进豫菜振兴,以长垣厨师、信阳菜师傅培育为引领,发挥行业协会、领军企业、豫菜大师等各方作用,面向餐饮类企业和相关院校开展定向式培育和技能提升培训,遴选建设一批豫菜原材料生产基地、地方特色餐饮品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豫菜师傅产学研基地,组建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豫菜师傅”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豫菜以及豫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7.实施“河南织女”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发挥河南全国纺织服装制造大省和中部重要的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承接地优势,以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规上企业为重点,加大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力推进郑州女裤、安阳童装、长垣职业装、光山羽绒服等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妇联)
8.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等产业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推进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等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打造知名劳务品牌、“豫农技工”品牌。持续开展“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9.实施大众创业人才培训专项。持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初期的适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10.实施重点群体技能人才培训专项。组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双减”分流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订单、定岗和项目制等培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残联)
11.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全力备战、决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高质量举办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推动80%以上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普遍开展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年开展不少于100个职业(工种)竞赛,举办1000场以上赛事活动,实现100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订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加强竞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专业人员队伍等建设,提高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二)完善多元评价制度,大力开展评价取证
12.大力推进企业定级晋级评价。研究制订行业部门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互通衔接政策。以规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完成1600家以上企业备案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在开展本企业评价的同时,积极面向中下游企业提供评价服务,评价取证12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4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13.支持院校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完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政策,建立“1+X ”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通体系推动400家左右院校备案评价机构并开展工作,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评价取证8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3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14.规范社会培训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管理。严格社会培训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定期抽查评价活动,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全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保持在400家左右,评价取证4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品牌建设,实现培训就业增收一体发展
15.擦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品牌。新建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新建3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5个省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若干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养基地、10个省级“一体化”教学示范基地、6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5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25个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基地项目。对2019—2021年项目评估验收。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强化项目申报与培训、评价绩效挂钩,开展已建成项目绩效评估。(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16.打造“名师名校名专业”技工教育品牌。以“名师名校名专业”为抓手,加强技工院校优质校和优质专业建设,打造技工院校品牌,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建立省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开展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绩效评估。重点围绕“高精特新”职业(工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新职业发展人才联合培养。全面落实技工院校学制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动优质技工院校设立区域职业培训评价中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建设人力资源品牌。坚持标准引领、省级带动、市县联动、试点先行,顶层谋划、分类推进“河南护工”“豫农技工”“河南码农”“豫菜师傅”等10大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引领带动100个区域人力资源品牌发展。(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18.打造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品牌。推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与自然村、办事处、社区等共建合作,依托村委大院、文化活动室、农村书屋、社区活动中心等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更加精准、便捷的培训评价服务,打造“十五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
(四)严格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培训评价质效
19.强化过程管理。更加聚焦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大幅压缩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类培训规模(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合格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0%);政府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严格按照年度补贴培训申请表(见附件)规定流程开展培训;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停止开班并进行为期一月的整改;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不得对毕业学年在校生开展在读专业的补贴性技能培训;理论教学须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的当班(当期)培训不予认可;只能进行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的,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责任单位: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突出质量管控
(1)严格师资管理。纳入目录管理的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具备相应数量的教师资格证)、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企业新型学徒制单个职业(工种)培训数量不超过培训机构该职业(工种)专职教师总数的20倍;开展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师资轮训,提升师资理论素质和技能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2) 加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继续面向社会征集“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开放河南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数字化资源,加强与国家级互联网技能培训平台合作,加大新职业、数字经济等前沿技术数字资源供给。(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建设全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统一监管平台,对未纳入监管系统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严格控制纯线上培训职业(工种)数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对有快进播放、多窗口学习、连续5分钟内无弹窗管控、无法进行人脸活体比对、专业课程学习不按内容先后顺序设置管理、每课时无随机保留影像照片等情形之一的,视同培训无效;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线上培训平台新增培训视频资料须报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违反规定的平台,自违规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补贴培训。(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严格评价考核。把持证率作为检验培训成效的主要标准,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对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的不予认可。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结业考核线上理论考试。纯线上培训只接受企业、劳动者个人申请考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考核、评价的全过程监管,每半年至少对评价机构评价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规定处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建立“黑名单”制度,动态退出,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
(6)建设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着眼一网通办,运用市场化手段,整合、升级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等现有资源,加快建设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补贴性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构建便捷高效、功能完备的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系统。(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
21.扩大政策供给。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对当地不具备开展评价条件的,支持具备条件的机构跨地域服务;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经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计入培训到课率;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依法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即可承担相应补贴性培训;未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高校,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同意后自动纳入年度补贴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统筹资金使用,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专账资金无结余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资金中统筹支出;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同一笔业务办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分别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严格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强化精准对接。参照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做法,认真开展调查摸排,分级分类建立培训、评价台账,坚持企业培训抓持证,院校培训抓就业,社会培训抓订单,突出中高级技能培训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方向,扩大农民技能培训规模,科学制定方案,精准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监管。各级政府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力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强化宣传引导。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节点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让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成为社会共识,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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