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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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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军人地位第三章 荣誉维护第四章 待遇保障第五章 抚恤优待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第三条 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第四条 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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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已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骋  2019年12月16日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的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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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光荣院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  《光荣院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骋  2020年4月10日光荣院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等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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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烈士公祭办法

第一条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烈士公祭是国家缅怀纪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烈士的活动。  第三条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庄严、肃穆、隆重、节俭。  第四条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建议和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条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在烈士纪念场所举行。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在同一烈士纪念场所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合并进行。  第六条烈士公祭活动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烈士公祭活动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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