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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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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烈士安葬办法

第一条为了褒扬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口所在地、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第四条运送烈士骨灰或者遗体(骸),由烈士牺牲地、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并举行必要的送迎仪式。  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需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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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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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  第三条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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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平时征集  第三章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四章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五章军队院校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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